2017年第4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示
经淮安市职工劳动鉴定委员会
1.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(10人)
张国安 周 强 费秀菊 刘晓林 曹子全 赵兴旺
张 进 谢 东 刘成旭 祝锋武
2.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(2人)
朱宝军 孙 敏
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,凭鉴定结论在三个月内(
公示时间为:
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